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大事记

2007-01-16 15:49 来源: 校办 作者:马木荣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0

校大事记编写说明

 

学校大事记是学校办学过程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录,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。

一、    记载内容

1.  本校的设置、隶属关系、机构变动;

2.  本校主要工作活动及取得的重大成绩;

3.  本校主要领导成员任职与变动;

4.          上级对本校的重要指示、重要领导活动,上级领导同志来本校视察、检查工作的重要活动;

5.  上级机关或报刊介绍、报道本校情况;

6.  本校集体和师生个人获上级授予荣誉称号、表彰奖励;

7.          本校师生个人撰写、创作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、作品,在各级报刊上发表情况;

8.  上级和有关单位(学校)在我校举行的重要活动;

9.  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。

二、    编写原则

1.          求实原则。坚持客观求实,如实记载,尊重史实,反映真相。与事件或活动有关的人、事、时、地、数字等都要准确无误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完整原则。所记载和反映的内容要完整。一是按照时间发展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,保持完整和连续性;二是不遗漏应该记载的事件与活动;三是所记载的要素(时间和大事内容)力求齐全。

3.  重点原则。突出重点,注重大事、要事。

4.  简明原则。文字简明扼要,高度概括。

5.  单一原则。坚持“一事一记”,有一项就记一条。

三、    编写责任

《大事记》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编写。负责记录、编写者必须及时了解、收集本校工作、活动的主要情况,善于鉴别哪些内容是需要记载的,做到大事不漏记。对所有记载的内容必须认真核实,如实记录,定期整理编写,年终编印成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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